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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东莞印发《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办法》”),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国际物流通道、企业拓展市场、企业转型升级、电子商务、商贸创新、服务外包等几方面建设与发展,为2025年东莞实现外贸总额欲超6万亿目标提供资金加持。
《办法》将促进东莞国际物流通道建设放在首位。对于纳入东莞市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统计的港口运营企业,当年外贸集装箱吞吐量不少于30万标箱,且通过其运营的港口业务规模纳入东莞统计部分不少于30亿美元的,每年对该企业一次性资助2000万元。
外资企业转型升级方面,《办法》对在东莞市设立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、超过3000万美元(含)的增资项目和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,制造业领域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5%比例予以奖励,非制造业领域最高奖励1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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